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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立法大事年表
 
1857年 法国制定世界第一部成文商标法。
1862年 英国制定第一部商标法。
1870年 美国制定第一部商标法
1878年 美国最高法院判商标法违宪。
1881年 美国基于宪法中的"贸易条款"制定了新的商标法。
1883年03月20日  签订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,我国于1984年12月19日加入该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最新文本并于1985年3月19日生效。
1884年 日本制定第一部商标法。
1890年09月26日  瑞士制定第一部商标法。
1891年04月14日 签订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,建立商标国际保护制度,我国于1989年7月4日加入该协定并于同年10月4日生效。
1925年11月06日 海牙外交大会在修改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时增补了第6条之二,开始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保护
1938年04月13日   英国制定商标法,该商标法带动并影响了大多数英联邦国家的商标立法。
1946年07月05日 美国通过《兰哈姆法案》(Lanham Act),首次正式保护服务商标。
1950年08月28日  我国通过新中国成立第一个商标法规――《商标注册暂行条例》。
1957年06月15日 签订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,我国于1988年正式使用尼斯国际商品分类,于1994年5月5日加入该协定并于同年8月9日生效。
1963年03月30日  我国通过《商标管理条例》,实行商标强制注册。
1964年12月31日 法国废除1857年商标法,制定新商标法并正式采用注册原则确定商标权利归属。
1973年06月12日 签定《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》。
1979年07月01日 我国通过《刑法》并于1980年1月1日生效,该法第127条首次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;1997年3月14日刑法修改,并于同年10月1日生效,修改后的刑法设专章保护知识产权。
1980年03月03日  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于同年6月3日生效。
1982年08月23日 中国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并于1983年3月1日生效,该法是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第一个法律。
1986年04月12日 我国通过《民法通则》并于1987年1月1日生效,该通则正式承认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。
1988年11月16日 美国通过《商标法修改法案》(TMRA)并于1989年11月16日生效,对商标法进行了多处重要修改,包括允许根据“意图使用”申请商标注册。
1988年12月21日  通过《协调成员国商标立法1988年12月21日欧洲共同体理事会第一号指令》,该指令要求各成员国于1992年底之前按指令要求完成国内商标立法的修改,法国、英国、德国、等成员国分别于1991年,1994年制定了新的商标法。
1989年06月27日 签订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并在我国1995年9月1日作为第四个国家加入后于1995年12月1日生效。
1990年04月04日  香港基本法通过并于1997年7月1日生效。
1992年07月01日 法国制定世界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典,并将1991年最新制订的商标法收入该法典第一卷。
1992年12月02日 比荷卢修改《比荷卢统一商标法》并于1996年1月1日生效,该法明确将"联想的可能"作为侵权认定的标准。
1993年02月22日 中国通过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>的决定》并于同年7月1日生效。这次修改增加了对服务商标的保护,确立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制度。
1993年03月31日  澳门基本法通过并于1999年12月20日生效。
1993年10月21日 南美洲通过《卡塔赫那协定》第344号决定,是世界上首次列举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的成文法规定。
1993年12月20日  通过《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》并于1995年3月15日生效,1996年4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,根据该条例注册的共同体商标可以同时在各成员国生效。
1994年04月15日  签署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》(TRIPS协议)并于1995年1月1日生效。
1994年10月27日 签订[《商标法律条约》(TLT)并于1996年8月1日生效,该条约对商标注册程序进行了原则规定。
1996年01月16日 美国通过《联邦商标反淡化法》(FTDA)生效,该法确立了在联邦进行淡化诉讼的制度。
1999年01月16日 美国通过《商标法修正案》(TMAA)并于即日生效,该法允许将淡化作为异议和撤销的诉因。
1999年09月29日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大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通过《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》。
1999年11月29日  美国通过《制止网上占地消费者保护法》(ACPA)并于即日生效,该法为制止将他人商标恶意注册为域名的行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,包括确立了侵权域名的法定赔偿制度并允许对域名提起对物诉讼。
2000年07月08日 我国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,正式确立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制度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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